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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积金出新政,感觉离买房更加遥远,新生人口增长依旧遥远

买房还是不买房呢,凝望着手里的一百块钱陷入的纠结中。买吧,买不起【捂脸】。不买吧,要结婚,没房子人家姑娘不愿意;好不容易哄的姑娘愿意了,未来丈母娘不愿意。也想为祖国新生人口做点贡献,可惜“房”挡住了。所以别怪年轻人“懒婚”,背后的问题不简单。

作为漂泊在外的月薪族的一员,未来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为合适。因为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只有3.25%,而商业贷款房贷利率,已经上浮到5.6%左右。所以对公积金相关政策关注较多。在今日(9月14日),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几个重磅政策,将彻底改变未来市管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。这些政策将从9月17日、也就是下周一正式施行。

据钱云了解到,此次公积金政策的改变,主要是为了贯彻“房是用来住的”这一指示。从以前的只认房更改为“认房又认贷”,每缴存1年可贷10万,最高为120万。异地购房不能随意提取,这些都是重点!

下面就从公积金贷款申请来说:

此次公积金贷款将以前一大批材料彻底精简掉,在贷款申请资料方面,为方便借款申请人,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受理贷款申请时,只留存购房合同原件(不方便提供原件的,提供复印件)、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》原件;其余贷款申请资料经核验后,留存电子影像档案,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审核调取使用。同时,将现行的管理中心、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、借款人、受托银行各留存一份的借款合同,减少为管理中心、借款人、受托银行各留存一份,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不再留存。

对于像小编这样的月薪族来讲:

公积金贷款如果要想贷款到120万,按照新规则必须缴纳10年的公积金才能满足初始条件。之所是初始条件。是因为:按照9月17日开始的公积金新规要求,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不超月收入6成,收入不够将降低额度,也就是说!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120万元、25年,按照3.25%的基准利率计算,等额本息的月供是5848元。按照新政倒推,在算入基本生活费的基础上,月收入至少要达到11230元。小编的现在的收入远未达到。“再次【捂脸】”。

同时向小编一样属于漂泊在外的朋友们,未来可能出现异地购房。则也有新的要求:那就是只能买户籍地或者户籍所在省会。不再是购买任何城市的住房都能在北京提取公积金。也就是说除了购买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,提取公积金仅限于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、户口簿记载的县、市或户籍所在地的省会城市内的住房。

翻过“房”的拦堵,为国家新生人口做贡献的道路依旧遥远,未来还需努力、奋斗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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